房产证下岗了!这个是真的.....
不动产证将全面取代房产证
面对这一消息
很多西安伙计都是一头雾水
今天小编就来帮大家梳理一下
不动产权证到底是怎么回事...
城市户口使用“一权一证”的“单一版”
农村户口使用“一证多权”的“集成版”
即《房产证》将逐渐消失在历史舞台
不动产证书发展历程
1、2013年11月,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全部划归国土资源部。
2、2014年11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并明确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要求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全面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
登记后,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采用“不变不换”的原则,旧的房产证依然有效,并不强制要求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
什么是不动产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是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与房地产登记的关系?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农业、林业、海洋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承担,按照统一的依据,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原房地产登记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和要求基本不变。
怎么登记不动产?
一张图告诉你
(包括哪些需要登记,去哪儿登记?)
(包括哪些需要登记,去哪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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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有哪些类型?
不动产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文件登记等。
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领取不动产登记表并填写)→受理→测绘成果入库→登记资料上传→初审—登簿→缮证→归档。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该从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哪些不动产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因买卖、设定抵押等申请不动产登记须由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1、非法占用土地、海域的
2、属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
3、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的
4、不动产权属争议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
5、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有冲突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提交虚假的申请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哪些权利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利,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哪些权利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权、地役权、其他依法可以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以及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文件登记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了怎么办?
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中心申请补发,并提交相关资料,委托登记中心在不动产登记局门户网站上刊登遗失、灭失声明。自声明刊登之日起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中心向不动产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